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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税收征收保障办法》”新闻发布会开博体育

发布日期:2023-05-25 10:17:29 浏览次数:

  开博体育简介:北京市地税局、国税局在北京地税局新闻发布厅,召开”贯彻落实《税收征收保障办法》”新闻发布会。市法制办也将参与此次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大家下午好。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北京市税收征收保障办法》新闻发布会议。非常感谢大家在百忙工作当中前来参加。首先我介绍一下特邀参加本次新闻发布会的各位领导,他们是:北京市政府法制办党组成员、副主任王荣梅同志,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高瑞君同志,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炜同志。

  我是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朱元广。在此我代表市政府法制办、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对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记者朋友们表示热烈的欢迎。

  (一)由市政府法制办党组成员、副主任王荣梅同志介绍《北京市税收征收保障办法》出台的背景、重要意义以及主要内容;

  (二)由北京市国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高瑞君同志介绍市地税局、市国税局近年来开展税收征收保障工作取得的成效;

  (三)由北京市地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炜同志介绍市地税局、市国税局贯彻落实《北京市税收征收保障办法》拟采取的主要措施;

  首先,有请市政府法制办党组成员、副主任王荣梅同志介绍《北京市税收征收保障办法》出台的有关情况,以及主要内容。

  我代表市政府法制办对大家一直以来对北京市立法工作的关心表示感谢。《北京市税收征收保障办法》经市政府第12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第271号市政府令正式对外发布,并于9月1日起施行。下面,我简要介绍一下《办法》的立法背景、主要内容等立法情况。

  税收征收工作对地方财政收入和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伴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纳税人呈现出数量成规模增长、组织形式多元化、运作方式复杂化的态势。由于税种多、税源分散,大量的涉税信息掌握在政府有关部门手中,涉税信息获取不全面、税收执法协助机制不健全、税收服务衔接不到位等问题日益显现出来,影响了税收征收工作的有效开展,而现行的《税收征收管理法》对于支持和协助税务机关开展税收征收工作的规定比较原则,迫切需要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具体的措施。

  制定我市税收征收保障的政府规章,借助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力量,广泛获取有效的涉税信息,对于提高税收征管效率、降低税收成本、强化税收服务、促进地方税收的收入增长,是十分必要的。

  一是在当前经济形势下,以法治手段加强和规范税收征收保障工作,对于稳定税源税收、实现应缴尽缴,十分关键和必要。二是涉税信息共享和利用的法定化,有助于提高政府各部门的信息使用效率,进一步推动信息共享、实现简政放权。三是税务机关享有权力,应当谨慎而不任性,有必要通过立法,进一步规范税收行政行为。制定《办法》不仅是税务机关税收征收保障的权力依据,也是税务机关相关行政行为的规范和边界。四是税务机关获取涉税信息,用于税收行政执法活动,但取得证据的渠道和程序也应当是合法的。

  因此,2015年,《办法》列入市政府立法工作计划。我们先后对相关的情况以及实践中的突出问题进行了调研,对立法定位和可行性措施进行了论证,广泛征求了市政府各部门、各区政府、相关企业、社会公众和法律专家的意见。经过一年多的反复研究,形成了现在的《办法》。

  《办法》不分章节,共十七条,以规范政府部门的税收征收保障行为为主线,从加强政府部门内部协作、理顺政府内部工作关系的角度,制定行为规范、工作规则和衔接程序,确保税收征收保障职能衔接顺畅、运转高效。

  (一)明确了税收征收保障的职责分工。《办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对政府、税务机关和政府有关部门的税收征收保障职责进行了划分:一是市、区两级人民政府领导、协调、监督和考核税收征收保障工作;二是市和区税务机关主要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税收征收保障工作;三是工商、民政、编制、国土、住房城乡建设、新闻出版广电、知识产权、人力社保、科技、公安、文化等相关的政府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和《办法》的规定,做好税收征收保障的有关工作。

  (二)规定了提供和获取涉税信息的要求和标准。一是为确保及时、全面提供涉税信息,《办法》规定了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供本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形成的涉税信息;提供的涉税信息应当准确和完整。对未按要求提供涉税信息的行为,《办法》设定了法律责任。二是为加强涉税信息提供的衔接配合,《办法》规定税务机关应当与政府有关部门协商确定提供涉税信息的具体范围、标准、口径、方式和时限等事项。三是将主动、积极作为明确为税务机关的义务。《办法》规定税务机关应当通过各种方式扩大涉税信息收集渠道,广泛收集涉税信息;应当主动向人民法院、金融监管机构、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了解涉税信息。

  (三)强化了对信息安全保护方面的规定。涉税信息涉及大量的企业和公民个人信息,与社会公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不仅受到社会公众的普遍关注开博体育,也对政府的信息安全保护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保护涉税信息安全也是这次立法的重要内容之一。为了回应社会公众对信息安全的关切,进一步强化对信息安全的保护,《办法》分别规定了税务机关、政府有关部门对涉税信息依法使用、妥善保管和保密的义务,并对税务机关工作人员未按要求使用或披露涉税信息的行为设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明确了税收执法协助规则开博体育。一是针对税收执法协助不顺畅等问题,《办法》要求税务机关应当与政府有关部门建立税收执法协助机制,明确了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职责范围内依法予以协助的义务,并对政府有关部门未按要求履行税收执法协助职责设定了法律责任。二是为推进税收执法协助的有序开展,《办法》针对涉税案件移送、注销税务登记,以及对不动产、车辆和边控对象采取强制措施等执法协助活动,细化了具体措施和程序要求。三是为了确保和改革举措的有效衔接,《办法》保持了适度的前瞻,将执法协助措施与关联改革任务如“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等统筹考虑和安排。

  (五)强化了公共服务和社会监督。一是为了向纳税人和政府有关部门提供办事指引,《办法》以列举的方式,从市场主体、市场交易、权属登记、社会保障等4个方面确定了16类涉税信息,明确了涉税信息的基本范围。二是为了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监督税收违法行为,推进实现社会共治,《办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举报,税务机关对举报应当及时处理。三是公开了政府权力的运行规则,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办法》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税务机关和政府有关部门也将同步做好实施的准备工作:首先,把学习《办法》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办法》的各项内容。其次,税务机关抓紧出台贯彻落实《办法》的意见,与有关部门就涉税信息提供、执法协助等方面的细节进行沟通、协商,使《办法》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确保税收征收保障工作顺利开展。同时,《办法》的实施也离不开社会公众和广大新闻媒体的关注和支持,希望各位媒体朋友协助我们做好《办法》的宣传工作,共同推进《办法》的贯彻实施。

  主持人:下面请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高瑞君同志介绍市地税局、市国税局近年来开展税收征收保障工作取得的成效。

  高瑞君:各位新闻朋友,大家好,下面,我就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近年来开展税收征收保障工作取得的成效以及贯彻执行《北京市税收征收保障办法》的重要意义,做一简要介绍。

  近年来,北京市税务部门一直高度重视税收保障工作。在2014年底,提请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税收保障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及时与税务机关共享涉税信息开博体育,并协助税务机关依法开展征收工作,确保税款应收尽收。《意见》发布实施后,为健全和完善我市综合治税长效机制,发挥了重要作用,《意见》实施两年来,北京市税务部门已先后与18个委办局签订了涉税信息共享协议,协议涉及个人户籍、股权转让、土地权属登记及转让、房地产销售、工程建设、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等信息68大类。已采集信息3600万余条。北京市税务部门利用这些外部信息,开展与纳税人申报信息的比对分析,以及行业发展特点、税收趋势分析等工作,不断加强征管开博体育、堵塞漏洞,促进税收收入增长约70亿元。此外,还与市公安局、市国土局等部门不断加强税收执法协助,特别是与公安机关、边防检查机关建立了更为密切的税收执法协助机制,成功实现对114户次企业法定代表人采取阻止出境措施,累计追缴税款2.1亿元。近年来,北京市税务部门与市公安局密切配合开博体育,开展打击虚开发票、骗取税款工作,挽回国家税款近2亿元,《意见》的施行取得了良好成效。但是,由于《意见》法律层级不够高,约束力不够强,缺乏强有力的监督措施,不利于推动税收征收税保障工作向纵深开展。为进一步提升税收征收保障依据的法律层级、扩大文件影响力,两局多方采取措施,努力推动《意见》上升为政府规章,最终利用一年半时间,促成了《保障办法》的出台,进一步健全了我市税收征管制度体系,拓宽税收保障范围,增强其执行力,为保障税收收入提供了有力支持。

  《保障办法》的出台,对于北京市的税收保障工作来说,是一个里程碑式的突破,意义重大。

  其一,《保障办法》是北京市人民政府制定的第一个以服务税收征管、保障税收征收工作有序开展为目标的政府规章,明确规定了市区两级政府及其部门的税收征收保障职责。该办法规范的涉税信息,不仅涉及与税收征管工作联系极为密切的纳税人生产、经营信息,也涉及存量房交易、外籍个人出入境等生活信息;执法协助则涵盖企业注销登记、不动产登记、车辆登记及协助阻止纳税人出境等等,涉及的部门之多,涵盖的范围之广,都是前所未有的。《办法》的出台,对促进我市政府部门与税务机关之间的涉税信息共享和税收执法协助,切实提升我市综合治税水平,将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标志着我市“政府领导、部门负责、相互配合、社会参与”的税收征收保障工作格局已初步形成,昭示着做好征管工作可以不再仅仅局限于利用税务机关自己的行政手段,而是可以寻求共享、寻求协助,把握坚实的后盾力量,促进税收保障事业迈上一个崭新的台阶。

  其二,当前,随着“营改增”试点等税制改革工作的不断推进,我国税费征管体系将发生重大变化,征管工作相关涉税信息分布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采集难度较大,税务机关的征管难度将大幅提升,对于相关政府部门的涉税信息和执法协助需求相对较高。与此同时,按照市政府有关部署,北京市地税局还将逐步接手社保费等相关政府收费项目的征收工作,管理内容将更多的关注自然人管理,相关涉税信息更为零散、更加复杂多样,与相关政府工作部门及纳税人或者缴费单位也将逐步建立起更为密切的联系。新形势下,税务部门对政府有关部门的涉税信息、执法协助的需求,将比以往更为迫切。而贯彻落实好《保障办法》,充分利用政府部门之间的协作优势,有利于进一步拓展税务机关涉税信息和执法协助的获取渠道,提高税源信息的采集率和利用率,提升税收执法工作质量和效率,优化税务机关在新形势下的工作方式,加强税务机关适应税制及征管改革的能力。而更为全面、丰富、有效的涉税信息和执法协助,将促进各部门之间形成工作合力,推进税收工作不断建设,将为助推税收征管工作再上新台阶创造有利条件,提供坚强保障,共同促进税收事业更上高峰。

  主持人:下面,有请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炜同志介绍市地税局、市国税局贯彻落实《北京市税收征收保障办法》拟采取的主要措施。

  王炜:各位新闻媒体朋友们,大家好!《保障办法》的施行,使得税务机关能够站在更高的起点上,更为快速高效地获取所需的涉税信息和执法协助,强化税种税源管控,堵塞征管漏洞,营造更加公开透明的税收环境。为扎实做好《保障办法》的各项工作,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坚持依法推进,密切加强与政府及其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保障办法》明确规定,市区两级政府应当加强对税收征收保障工作的领导,监督和考核工作完成情况;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各自职责和办法规定,做好税收征收保障的有关工作。这使得税收征收保障工作法定地成为了政府及其部门工作的重要工作职责和内容。我们税务部门将借此机会,主动作为,认真履职,积极与市区两级政府及其部门进行沟通联系,努力争取相关部门的理解、支持、配合,不断加强税务机关的协作配合,不断拓展涉税信息的领域和范围,在贯彻执行过程中继续深入探索税收保障工作。同时,在需要政府相关部门予以执法协助时,应当依法及时出具协助相关执行文书,保证程序正当合法,需求及时有效,推动开展涉税案件移送、税款追征、阻止出境等各项工作。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税收征收保障工作不是任何一个部门能够独立完成的工作,需要统筹协调、密切配合,发挥合力。我市国税、地税系统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持续跟进《保障办法》的落实情况,有力地推动税收征收保障工作深入开展。具体来讲,在我们的工作职责分工上,我们的数据管理、税政、征管、稽查等部门要对税收征收保障工作实行部门牵头、归口管理。其中,数据部门负责牵头开展涉税信息管理工作,包括组织本单位相关部门提出涉税信息需求,与政府有关部门协商确定涉税信息交换的具体范围、标准、口径、方式和时限,接收和对外提供涉税信息及数据。组织开展信息数据分析工作。税政部门负责提出涉税信息需求,利用获取的数据进行税种税源分析,发现疑点,及时开展风险应对工作,进一步规范税收征管,完善制度规定。稽查部门负责按照风险管理有关规定,开展日常检查和专业稽查,查处涉税违法行为。稽查部门还负责与政府相关部门建立税收执法协助机制,有效协调公安、出入境边检、工商、不动产及车辆登记管理等九其他部门,依法办理阻止纳税人出境、停止注销税务登记、停止不动产和车辆过户登记等相关的执法协助的相关工作。总之,税务机关内各部门在贯彻执行这部《办法》的过程中,要做到明确分工、各司其职、恪尽职守、每个部门做好分内工作,为有效开展涉税信息共享和执法协助工作奠定扎实基础。

  三是立足工作实际,稳步有序地开展各项工作。在落实保障办法的工作中,在信息获取的过程中,我们将遵循“现实需要、即时可用、循序渐进、逐步扩大”这样一个原则,提出税种税源管理、税收统计分析等税收管理工作中迫切需要、现实可用的信息需求。既要避免给其他政府部门增加不必要的工作负担,减轻各部门配合协作的工作压力,又要防止出现税务机关内部出现涉税信息无法有效利用、闲置浪费的现象。按《办法》的规定,在提出需求时,应明确信息内容、时间、期间、频度、提供方式等事项,并且要定期评估信息的使用情况,避免对其他工作部门的工作造成干扰。同时,要积极采取比对、汇总、加工等多种有效的技术手段,使用好获取的涉税信息。

  四是加强税务机关内部的后续管理,切实做好统计、总结、分析等工作。税收征收保障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征管基础性工作,不单要建立机制、明确职责、强化部门职责分工与协作,还要扎实地开展好数据统计、情况总结、问题分析、成果上报和档案资料管理等后续工作。我们将认真总结税收征收保障工作的开展情况,全面客观地反映工作的成效和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全力确保税收征收保障工作的有效开展。

  各位媒体朋友们,我市国税、地税系统各级税务机关将以本市税收征收保障办法出台为契机,扎实有效地开展好税收征收保障工作,推动税收征管质效再上新台阶,更好的服务于北京千百万纳税人,为促进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谢谢。

  北京人民广播电台记者:王局说了一些具体的举措,我们非常关心,咱们也有一些欠税的大户,《办法》当中有没有一些举措来规范这些欠税行为?同时《办法》出台之后,有没有一些举措,例如及时地公布一些欠税的名单,让企业主动及时配合税务机关把税收征上来?谢谢。

  王炜:我们《办法》主要规定了两个部分内容,一部分是获取涉税信息的共享,还有一部分执法协助。欠税大户,理论上来讲是指超过法律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确定的纳税期限,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纳税人。在这次的税收征收保障办法里头,我们运用到了执法协助的相关手段。我们通过向有关部门查询纳税人的存款、账户、交易等信息以及纳税人申报的情况,了解和掌握欠税人的资产状况。我们可以通过执法协助去解决欠税大户不按规定时间缴纳税款或者是隐匿、转移其他财产而不向税务机关交税的问题。我们今年成功地对了100多个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者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实施了阻止出境。有效地使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注意到采取的措施对他们的工作生活所产生的影响。我们通过对财产的转移情况进行了解,对注销登记情况进行规范,对欠税人员出境行为进行阻止,促使欠税人积极主动的配合税务机关追缴欠税。

  另外,如果构成恶意逃避追缴欠税的话,我们将会同公安机关就打击涉税犯罪行为进行合作,努力提高对涉税违法犯罪行为的威慑力。此外,目前我们根据相关制度规定,对纳税人还开展了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对纳税人的信用等级进行公示。并根据“双公示”制度要求,对涉及重大违法案件并被处罚的企业和个人,公示处罚记录。也就是建立并公示所谓的“黑名单”。相关的信息公示,会给相应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一定压力,会促使他们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协助税务机关更好地追回企业的欠税。谢谢。

  北京日报记者:《办法》里面多次提到相关部门要给税务机关提供涉税信息,其中一些信息跟纳税人个人生活是有关的。比如出入境,另外像住宿之类的,这些信息,税务机关怎么样正当使用,以保证信息不被泄露出去?谢谢。

  王炜:这次《办法》应该说从涉税信息的广度和深度给予税务机关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支持和帮助,能够为加强税收征管,更好地服务于纳税人,提供更全面的信息来源。方便税务机关更好地掌握到企业和个人的征管信息以及生活信息,帮助大家更好的履行纳税的义务。凡事有正反面,我们的信息掌握越多,事关纳税人的直接切身利益关系越多,我们的广度深度越强,对我们的保密要求更加严格。本次《办法》中明确规定了我们的涉税信息必须不得用于其他无关于税收保障的方面,不得用于向第三方披露。税务机关应当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予以保密,不得对外进行披露,违规地对外披露,将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甚至追究刑事责任。这是对我们税务机关获取信息的一个重要的约束。在今后的涉税信息获取和使用中,我们将严格建立我们内部的保密审查和相应使用的工作机制,努力使涉税信息真正的用于保障我们的税收工作、保障我们地方公共财政、为纳税人营造公平的税收环境等方面,我们将恪守依法行政的工作原则,确保我们的工作在正常的法律轨道上进行。如果发现违规泄露信息等行为,将依《办法》的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使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现场记者:《办法》的出台有很多的意义,税务机关在日常工作中有哪些难处,这个《办法》的出台对工作起到了什么样的意义或者是作用?谢谢。

  王炜:目前我们直接依据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在相关法律和细则中明确规定了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应当给予税务机关支持和协助的这样一个义务。但是由于这样的规定过于原则和笼统,很难得到有效执行,以往,我们在遇到个案或者是批量处理的时候,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获取相关涉税信息的时候,没法有一个既是本市的、又是全面的、更加细节性的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作为依据,统一协调和处理相关事宜。

  举个例子,过去涉税信息的共享上,我们是一个部门一个部门的去谈,去沟通。在执法协助中也缺乏一个共同的程序,建立一个平台,没有形成一个综合治税的体系,没有形成一个协同共治的合力。由于不同的部门有不同的法律依据,不同的部门有不同的工作要求,我们缺乏一个统一、规范、正式的渠道,来解决我们的涉税信息获取和执法协助的问题。应该说信息和协助是过去税收征管和执法过程中面临的最大的瓶颈。

  目前,国家正在修改我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应的细则也会完善,我们所在征求意见中看到相应的内容在立法过程中也有所考虑,2004年12月份出台的《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税收保障工作的意见》中使我们的税收保障上了一个新台阶,这次北京市通过制定政府规章的形式,将更有效地推动本市政府部门的联动,努力形成协税护税的合力,我们相信提升立法之后,我们以前面临的问题都会随着这部《办法》的实施,能够有更好的解决,税收保障工作将变得有法可依,切实提升我市的综合治税水平。谢谢。

  《北京晚报》记者:您提到了信息获取工作面临着瓶颈,现在我们这个新的《办法》9月1号实施之后,我们大家可能会更期待我们在信息共享方面会有一些完善,能不能请您介绍一下这一块未来有什么工作的计划安排?

  王炜:我们刚才介绍了,首先是不给其他政府部门增加不必要的工作负担,同时力求更加有效地使用这些信息,帮助我们的税收征管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目前的还是按照“现实需要、即时可用、循序渐进、逐步扩大”的原则开展相关工作,我们目前已经与18个部门签订了信息共享合作协议,并通过建立风险防控模型,开展风险评估和管理等工作,及时堵塞征管漏洞。规章出台之后,我们利用这个契机,将涉税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固定下来。我们将逐步与相关政府部门去谈我们的信息需求,进一步拓宽信息来源,丰富信息内容。另外,信息不光是税务机关一方面获取,税务机关也有向其他政府部门提供信息的责任,我们将依据《办法》规定,为其他政府部门提供我们所掌握的涉税信息,努力推进政府之间的信息共享,推动形成更好的、共赢的局面。

  主持人: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记者提问就到这里。《北京市税收征收保障办法》是保障税收征收工作的一项重要的政府规章,该《办法》的有效实施,离不开新闻媒体的大力宣传和密切的关注,希望各位媒体的朋友们,多多支持税收工作,密切关注该《办法》的出台,也希望通过你们的宣传,让更多的单位参与到税收保障工作中来,让更多的纳税人了解和支持税收保障工作。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