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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5-06 13:25:36 浏览次数:
开博体育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王碧安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木毅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爱容女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线、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1)货币资金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140.02%,主要原因是本期闲置募集资金理财到期收回货币资金所致。
(2)衍生金融资产期末较年初减少100.00%,主要原因是期初持有的套期保值合约平仓所致。
(3)应收票据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100.00%,主要原因是本期末持有未到期商业承兑票据增加所致。
(4)预付款项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54.66%,主要原因是公司合同预付款项业务增加所致。
(5)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86.55%,主要原因是期末支付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增加所致。
(6)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100.00%,主要原因是子公司中金期货公司减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业务。
(7)合同资产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63.26%,主要原因是期末持有收款权利的合同资产增加所致。
(8)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54.78%,主要原因是期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减少所致。
(9)短期借款期末较年初增加36.57%,主要原因是本期生产经营需要适度扩大短期融资规模所致。
(10)衍生金融负债期末较年初增加505.18%,主要原因是期末持有的套期保值合约浮动盈亏变动所致。
(11)应付票据期末较年初减少52.54%,主要原因是公司减少应付票据结算业务所致。
(12)合同负债期末较年初增加57.02%,主要原因是期末收到客户合同预付款增加所致。
(13)应交税费期末较年初增加42.13%,主要原因是期末尚未缴纳税金增加所致。
(14)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较年初57.54%,主要原因是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15)其他流动负债期末较年初加增加370.73%,主要原因是期末待转销税额增加所致。
(16)长期借款期末较年初增加32.68%,主要原因是本期生产经营需要适度扩大长期融资规模所致。
(17)递延收益期末较年初增加37.68%,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到尚未结转收益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18)其他非流动负债期末较年初增加64.80%,主要原因是收到一年以上合同负债增加所致。
(19)专项储备期末较年初增加19338.00%开博体育,主要原因是本期提取的安全费用结余增加所致。
(20)营业收入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61.62%,主要原因是本期开展有色金属贸易业务增加所致。
(21)利息收入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48.31%,主要原因是子公司中金期货公司本期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22)手续费及佣金收入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320.54%,主要原因是子公司中金期货公司本期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增加所致。
(23)营业成本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62.47%,主要原因是本期开展有色金属贸易业务增加所致。
(24)利息支出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827.72%,主要原因是子公司中金期货公司本期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25)手续费及佣金支出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387.97%,主要原因是子公司中金期货公司本期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增加所致。
(26)税金及附加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33.16%,主要原因是本期矿山企业资源税支出增加所致。
(27)财务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32.63%,主要原因是本期利息支出减少所致。
(28)资产减值损失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282.77%,主要原因是本期计提合同资产减值损失增加所致。
(29)信用减值损失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91.31%,主要原因是本期计提坏账损失增加所致。
(3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349.96%,主要原因是本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增加所致。
(31)投资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93.22%,主要原因是上期处置华科公司股权确认投资收益所致。
(32)其他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31.95%,主要原因是本期与收益相关的政补助结转收益增加所致。
(33)资产处置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115.78%,主要原因是本期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同比减少所致。
(34)所得税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51.91%,主要原因是本期利润总额同比增加所致。
(35)少数股东损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减少84.71%,主要原因是控股子公司本期利润同比减少所致。
公司于2020年6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81号),于2020年7月20日发行票面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的可转换债券38,000,000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00,000,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合计3,784,495,283.02元。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债券票面年利率为第一年0.20%、第二年为0.40%、第三年为0.60%、第四年为1.00%、第五年为1.50%,第六年为2.00%,每年7月20日付息。该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该可转换债券的转股期间为2021年1月25日至2026年7月19日,初始转股价为4.71元/股,在本次发行之后,因2020年度派发现金股利,公司调整后转股价格为人民币4.63元/股。截至2022年3月31日,累计转股数量80,359,399股,剩余可转债34,279,077张(票面金额为3,427,907,700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20日送达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王碧安主持,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达法定人数。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审议通过《2022年一季度财务分析报告》(附:2022年一季度财务报告);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澳大利亚佩利雅公司(以下简称“佩利雅公司”)向建设银行深圳分行申请1.12亿美元的三年期授信额度提供全额连带保证担保,佩利雅公司提供反担保。
同意公司为佩利雅公司向工商银行悉尼分行申请2000万美元的三年期借款提供全额连带保证担保,佩利雅公司提供反担保。
报告期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均为对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公告〔2017〕1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有关规定。
报告期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经营性往来,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同意公司向广发银行深圳分行以信用方式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拾亿元,期限壹年。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关规定,经董事长王碧安先生提名,补选廖江南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经公司总裁张木毅先生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聘任潘文皓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聘任朱传明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开博体育。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20日送达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彭卓卓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达法定人数。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一、审议通过《2022年一季度财务分析报告》(附:2022年一季度财务报告);
公司拟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保证担保,董事会对被担保人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了全面评估,该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17〕1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
报告期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不存在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17〕1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
报告期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经营性往来,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开博体育,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拟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保证担保,董事会对被担保人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了全面评估,该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公司对外担保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17〕1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
报告期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不存在公司对外担保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17〕1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
报告期,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经营性往来,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本次会议聘任的公司常务副总裁和副总裁在任职资格方面拥有其履行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要求,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市场禁入处罚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其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本次会议形成的聘任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常务副总裁和副总裁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关规定,经董事长王碧安先生提名,补选廖江南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经公司总裁张木毅先生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聘任潘文皓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聘任朱传明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廖江南:男,汉族,1961年7月生,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2年7月毕业于中南矿冶学院采矿工程专业, 1997年入选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跨世纪学术和技术带头人,2008年入选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2008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009年被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2016年被评为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历任长沙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助理工程师,采矿产业组组长、高级工程师,采矿分院副院长、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采矿分院院长、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长沙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执行董事、总经理,执行董事、党委书记。2021年11月退休。
潘文皓:男,汉族,1981年6月出生,湖南永州人,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历任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业务主办、证券事务代表;云南华联锌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主任、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董事,兼云锡(深圳)融资租赁公司董事长;西藏巨龙铜业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部总经理;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负责人,兼任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董事、泛澳公司董事。现任公司党委委员、常务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
截至目前没有持有中金岭南股票,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
朱传明:男,汉族, 1969年11月出生,湖南澧县人,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广东省大宝山矿业有限公司铜业分公司技术员、地采工区副主任、生产科副科长、地采工区主任、副经理;广东省大宝山矿业有限公司规划发展办公室副主任(部门正职)、规划发展部部长;广东省广晟冶金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广东省广晟冶金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广东广晟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
截至目前,不持有中金岭南股票,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4月2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澳大利亚佩利雅公司(以下简称“佩利雅公司”)向建设银行深圳分行申请1.12亿美元的三年期授信额度提供全额连带保证担保,佩利雅公司提供反担保。
同意公司为佩利雅公司向工商银行悉尼分行申请2000万美元的三年期借款提供全额连带保证担保,佩利雅公司提供反担保。
此次担保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0%,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公司累计担保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50%,此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2022年3月31日,佩利雅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45,748万澳元,负债总额68,967万澳元开博体育,净资产76,781万澳元开博体育,资产负债率47.32%,营业收入9,403万澳元,净利润1,218万澳元。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佩利雅公司向建设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的三年期1.12亿美元授信额度提供全额连带保证担保,佩利雅公司提供反担保。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佩利雅公司向工商银行悉尼分行申请的三年期2000万美元借款提供全额连带保证担保,佩利雅公司提供反担保。
董事会意见:本公司董事会经研究,认为上述担保是公司为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借款提供的担保,被担保公司贷款偿还能力有保证,不能偿还贷款的风险较小,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拟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保证担保,董事会对被担保人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了全面评估,该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公司对外担保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17〕1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
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实际担保余额为20.1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18%;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没有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对外担保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或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金额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