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博体育财务处理不规范3家上市公司CFO被警示!
发布日期:2023-07-14 06:22:30 浏览次数:
开博体育对山鹰国际、汉马科技、中电兴发及相关责任人采取责令改正或出具警示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经查,我局发现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山鹰国际或公司)存在以下违规问题:
1.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不审慎。山鹰国际在固定资产减值测试过程中,未关注部分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并进行减值测试,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
2.商誉减值准备计提不审慎。山鹰国际在商誉减值测试过程中,对商誉所在相关资产组的收入增长预测依据不充分,未考虑集团内部转移定价对资产组现金流量的影响,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十八条的规定。
上述行为违反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第三十一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的规定。
山鹰国际财务总监许云未能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的有关规定,许云对公司相关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开博体育。
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证监会公告〔2022〕21号)第二十一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相关规定,我局决定对山鹰国际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应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完成整改,并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我局决定对许云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公司及相关人员应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许云:男,出生于1978年,中国国籍,会计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CICPA)、国际财务管理协会高级国际财务管理师(SIFM)、美国供应管理协会注册供应管理专业人士(CPSM)、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兼职论文导师。现任公司财务负责人,曾任公司造纸事业部供应链总监、马鞍山造纸基地财务总监、包装事业部综合管理总监。
经查,我局发现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山鹰国际或公司)存在以下违规问题:
1.政府补助未及时披露。2021年1至7月,山鹰国际累计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2.04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利润总额的12.07%。山鹰国际未及时披露该事项,直至2021年8月21日通过临时公告予以披露开博体育。
2.定期报告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山鹰国际在2021年半年报中,存在政府补助认定不准确、提前确认政府补助收益等问题,导致公司2021年半年报多记其他收益6847.64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5.51%。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山鹰国际董事会秘书严大林未能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的有关规定,严大林对公司相关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相关规定,我局决定对公司及严大林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开博体育。公司及相关人员应当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严大林,男,出生于1987年,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持有中国证券投资分析师资格证,曾任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服务公司华北分公司经理开博体育,天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轻工行业分析师,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轻工行业首席分析师。曾获2020年度新财富轻工行业最佳分析师第四名,2020年度东方财富轻工行业最佳分析师第二名。现任本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
经查,我局发现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马科技”或“公司”)存在以下违规问题:
1.存货减值未严格执行统一计提标准少提跌价准备。公司在2022年存货减值测试中,确定存货预估售价时未执行统一标准,存在有合同价未以合同价确定,违反《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等相关规定,应当补提存货跌价准备开博体育。
2.在建工程未及时转固而少提折旧。公司未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将符合转固条件的在建工程按时转为固定资产,违反《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四条、第十四条等相关规定,应当补提固定资产折旧。
3.固定资产减值未按照会计准则执行而少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公司在2022年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时,未严格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和企业评估报告,存在应当以单项资产确定资产减值,而依据资产组确定减值金额,违反《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十八条等相关规定,应补提资产减值损失。
4.会计处理不规范。公司未及时收集子公司重大事项有关信息,未规范统一子公司财务处理方法,导致出现重大事项未及时披露、定期报告财务披露不准确问题。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的规定。
汉马科技董事长范现军、财务总监李建未能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规定,范现军、李建对公司相关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证监会公告〔2022〕21号)第二十一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相关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公司应全面整改,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我局决定对范现军、李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公司及相关人员应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李建:男,汉族,1984年10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2007年7月毕业于安徽工业大学会计学专业。2007年7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历任本公司财务部科员、主任科员、资金部部长、投融资管理部总监。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证监会公告〔2022〕21号)等规定,我局对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中电兴发或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公司存在以下违规问题:
1.定期报告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公司对客户镇江中安电子工程有限公司、天津一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未审慎考虑客户信用状况,未根据应收账款预计可回收金额合理估计坏账情况,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不及时。2022年公司对夏邑县自然资源局“审计外勤日前收回”的500万元应收账款未按照组合计提坏账准备。上述问题导致公司2017年、2019年、2022年年报披露的相关财务数据信息不准确。
2.费用核算存在跨期。公司子公司北京中电兴发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发放2021年12月份的工资,金额为454.21万元,上述费用未在2021年度计提,薪酬费用存在跨期情况。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九条的规定。
3.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不规范。公司将2021年三季报这一内幕信息登记为2021年半年报,内幕信息登记不准确;同时公司部分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未对知情人名单进行确认的情况,不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21〕5号)第六条、第七条的规定。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的规定。
中电兴发财务总监陶黎明未能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相关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相关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及陶黎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公司及陶黎明应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陶黎明,男,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1975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曾就职于芜湖市轻工工艺品进出口公司,南京中达制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财务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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